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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要聚焦法治护航,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。要巩固集团公司“精益管理提升年”行动成果,在深入开展“管理体系优化提升年”中准确把握改革与法治辩证关系,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,实现二者双轮驱动、同频共振,以法治引领改革、以改革激活法治,共同提升企业治理现代化水平。要深刻认识诚信守法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、行稳致远之基,强化风险防范与诚信价值引导,将依法合规经营置于突出位置,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、规范和保障作用,激发内生动力活力,加速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。
(党委宣传部 供稿)